3月24日,誓节森林派出所民警接到胜利村陈某报警称,其田间种植的乌药树苗被人砍伐几株,砍伐其树苗的是其同村的吴某。接警后,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。在誓节镇胜利村茅棚“连鱼塘”,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,互不相让,吵闹之声连绵不绝,现场围观数人。民警一边劝说群众离开,不要围观,一边稳定双方当事人情绪,了解事情来龙去脉。
经查,吴某与刘某存在地界不清的问题,而刘某几株乌药树苗刚好种在有争议的地界,因此引发双方矛盾,吴某一气之下把刘某种植的乌药树苗砍了几株。
派出所民警结合现实情况,本着执法公正、服务人民的态度,从情、理、法各方面进行调解,经过一番劝说最后双方自愿达成协议。吴某主动并愿意赔偿苗木损失费1000元;刘某主动放弃有争议的土地归吴某经营,双方表示不再因此事产生任何矛盾和追究任何责任,双方握手言和。
群众利益无小事。誓节森林派出所妥善处理该起纠纷,及时解决群众问题,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,以实际行动做到让人民满意。